國內商標注冊
商標注冊前的查詢通常是指商標注冊申請人在申請注冊商標前,為了了解是否存在與其申請注冊的商標可能構成沖突的在先商標權利,而進行的有關商標信息的查詢。
目前一件商標從申請到核準注冊大約需要2至3年時間。如果商標注冊申請被駁回,一方面損失商標注冊費,另一方面重新申請注冊商標還需要大約2年時間,而且再次申請能否被核準注冊仍然處于未知狀態。
因此申請人在申請注冊商標前最好進行商標查詢,充分了解在先權利情況,根據查詢結果作出判斷后再提交注冊申請書。
1.商標文字查詢所提供的在先權利信息,僅供查詢人申請商標注冊時參考,不能作為商標注冊的法律依據。
2.《商標查詢單》所提供的查詢報告,不含未錄入商標數據庫的在先權利信息;并不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十、十一條所規定的禁用條款進行查詢(僅對十條之二所述地名提請查詢人注意)。
3.《商標查詢單》所提供的信息以計算機存儲數據為依據,對該數據的詳細資料,請依據查詢報告查詢《商標公告》,并以《商標公告》所刊載內容為準。
4.商標查詢中如果存在多個可能構成沖突的在先權利信息時,僅選擇其中的重要的幾個提供給查詢人。
5.《商標查詢單》的文字填寫須準確、規范。
6.一份《商標文字查詢單》限填一個文字商標及一個類別的十個以內商品或服務項目。
7.未提供商標公告期的商標信息,為1980年以前的注冊商標或尚未初步審定申請在先的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