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異議答辯
國內外商標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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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議答辯概述】
異議答辯是申請人所申請注冊商標通過商標局審查,在法定時間內,被第三方提出了反對意見,申請人對他人所提出反對意見理由向商標局提交異議答辯。
【異議答辯的辦理流程】
【協助客戶準備的資料】 |
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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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備的資料明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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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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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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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體資格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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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法的營業執照或其他證明文件復印件(需最新年檢)
人個:合法的個體戶營業執照與身份證復印件(需最新年檢)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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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辯書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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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我方擬定的申請書、委托書、確定書、委托協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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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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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辯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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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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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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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辯通知書信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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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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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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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據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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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我司出具材料清單給予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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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議答辯的多重價值】 |
穩定商標在先權利,以免喪失在先權利。 | |
避免他人或商標局主觀判斷,導致喪失權利。 | |
有效、合法維護申請人應用的權益。 |
【溫馨提示】
無論被異議人未答辯或者未在規定期限內答辯的,商標局都將依法進行裁定。 | |
對商標異議和答辯的敘述還要注意內容緊湊,邏輯關系明確,重點突出,簡明扼要。不能以為文章越長越有理,材料越厚越有說服力。只要把觀點說清楚,就能起到應有的作用。 | |
針對異議人在”商標異議申請書”中的異議理由和證據材料、被異議人應提出相應的答辯理由和證據材料,答辯理由和證據材料的充分與否,將有可能對異議案件起到決定性的作用。 |
【注意事項】
及時提交:收到通知書后,30日內向商標局遞交異議答辯。 | |
答辯成功率:需要根據他人提交異議理由進行專業的分析,同時委托專業律師進行答辯。 | |
真實材料:所遞交材料證據需要合法性與真實性。 | |
收集材料:提出異議答辯后補充有關證據材料的,應當在異議答辯書聲明,并自提交異議答辯書之日起3個月提交;期滿未提交的,視為當事人放充補充有關證據材料。 | |
時間:異議答辯大約需要2年左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