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十月30
你是不是以為商標注冊成功,拿到了商標注冊證,一切就萬事大吉了?并不是,不要以為辛辛苦苦等待很久拿到了商標注冊證就可以高枕無憂了,商標也是存在被撤銷風險的。
1、小心撤三
現行《商標法》第四十九條規定:注冊商標成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稱或者沒有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注冊商標。
如果商標注冊后三年之內沒有使用,則可以被其他人申請撤銷。因此,商標持有人在經營活動中一定要注意保留使用證據,以預防意外的發生,商標也會在使用過程中不斷升值。
2、規范使用,及時變更
商標使用范圍不能超過被核準的商品或者服務范圍!如果企業的名稱、地址等關鍵信息變更了一定要及時做商標變更。不變更如果后期商標局有相關信件發出,你無法收到就會錯過最佳答辯時機,會導致商標被撤銷。
另外商標注冊人在使用注冊商標的過程中,自行改變注冊商標、注冊人名義、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的,將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不改正的將面臨被撤銷的危險。
3、到期及時續展
注冊商標的有效期是10年,到期后如果想繼續使用必須進行續展。每續展一個周期為10年。
雖然10年時間不短,但也經常會出現商標到期后需繼續使用但忘記續展最終喪失商標權的情況。注冊人應在有效期滿前12個月或后6個月內向商標局申請續展,如到期未續展,商標將被宣告無效。
沒有什么是一勞永逸的,大家拿到商標后不要掉以輕心,需用心經營自己的商標,一定要規范使用商標,確保商標權在手!
來源:商標圈
2018十月24
在我國,商標并非一經注冊就終身受到法律的保護。但是,如果在保護期限屆滿之前,商標所有人申請了續展,那商標就又能獲得保護了。今天,就和大家一起聊聊商標續展那些事兒。
?1、商標權保護期
我國《商標法》規定,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有效期計算自商標核準注冊之日起,所謂核準注冊之日,即核準注冊公告之日。
注意:如果有人提出異議,但經裁定異議不能成立而核準注冊的,商標注冊申請人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時間自初審公告3個月期滿之日起計算。
2、商標續展的內容
(1)辦理續展的途徑
1)委托商標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2)申請人自行辦理。
(2)續展的書件格式
續展的文件格式只有一種,即《商標續展注冊申請書》
(3)續展辦理的時間
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12個月內按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6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10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
(4)未辦理商標續展的后果
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商標局將注銷其注冊商標。
3、申請人如何獲取續展結果
(1)續展申請核準后,商標局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發給申請人續展證明。
(2)如果續展申請有不符合規定的,商標局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書面通知申請人限期補正。
(3)續展申請因其他原因不能核準的,商標局將按照申請書上填寫的地址,以郵寄方式書面通知申請人。
(4)如果是申請人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續展申請的,商標局不會直接與申請人發生任何書件往來,所有書件都寄發給該商標代理機構。
商標的保護期限是10年,但法律允許商標所有人進行續展,對續展的次數不做限制。我們要嚴格按照規定進行續展,注意那些細枝末節,讓商標穩穩的攥在自己手里!
來源:微信公號–注冊商標
2018九月19
南京1200萬的別墅,曾6折、5折、4折3次拍賣,均以流拍告終。只因它2011年發生過命案成了大家眼中的“兇宅”。同樣是司法拍賣,破產公司的商標卻大受歡迎!公司破產了“沒關系”,你的商標或許可以“帶領”你東山再起!
根據《企業破產法》規定,知識產權作為公司無形資產的一部分,將會用于破產清算,多數都會被拍賣償還債務。
溫州古拉迪卡服飾有限公司破產清算債務總額上千萬元,債權人找到的古拉迪卡服飾唯一的資產就是一件名為“Gladka”的商標。公司負責人聯系不上,商標注冊證無法找到,公司銷售額不清楚,商標價值無法評估。
在這種情況下,今年6月,債權人同意把這枚商標拍賣。要不是平臺有限制,本來債權人都準備設置1元起拍,后來才改成了5元起拍。
溫州市伊蕾愉涵鞋業有限公司陷入擔保鏈危機,同樣負債達數千萬元,公司也不得不走上破產清算的道路。公司生產設備早已被抵債,除了為數不多的資產,只剩4枚有效商標——“卓萊詩Z’orrassy”、伊蕾貝特、鑫燦鴻、YILEIBATE。
只是抱著試試看的心態,今年8月,鞋企管理人把這4枚商標掛在司法拍賣平臺拍賣。4個商標起拍價3元,平均一個商標才7毛5,恐怕一個雞蛋都比這個貴吧。
2、 ?5元商標賣了4萬5,3元商標買了6萬5
一個商標賣5元,4個商標賣3元!是的,你沒聽錯。
根據企業廣告投入、銷售網絡、市場占有率、授權情況等方面有所不同,商標價值自然有高有低。但按市場價來說,商標一旦注冊成功,一枚商標價值至少有數千元。3元、5元的商標價格確實奇“低”無比。
“萬一沒人買,真有人花了幾塊錢買到了呢?”這種擔心顯然低估了商標求購者的熱情。
5元童裝商標“Gladka”以45305元成交,溢價9000多倍;3元鞋服類商標以65203元成交,溢價超2萬倍!
3、為啥大家搶著買破產公司的商標?
為什么一個破產公司的商標,居然這么多人搶著要?在小編看來原因有四。
網拍商標快
商標注冊雖然不貴,但注冊一個商標通常需要1年以上,且有駁回風險。而通過網拍商標,自然可以快速獲得商標專用權。
數年來,服裝鞋帽的中小型企業或電商平臺一直呈井噴式發展。第25類商標自然屬于非常熱門的商標,市場需求大。
商標知名度較高
雖然是破產企業的商標,但是它們經過市場流通,已經獲得了一定品牌知名度。與其從零開始開創一個品牌,不如買一個有知名度的商標來得省心,你說呢?
? ? ? ? ? ? ?商標價格偏低
作為一個已經破產清算的企業,自然抱著能賣就賣,能抵債就好的心態。其所拍賣的商標一般來說價格普遍低于商標價值,誰不愿意買到物美價廉的商標呢?
2016年,廣東銀一百立異鋁業有限公司破產,其“金一百”、“銀一百”系列合計35枚商標,估值僅50萬,卻拍出了502萬的價格。一度震驚全行業!
破產企業也有“涅槃重生”的希望,而你只需要好好算算知識產權這筆賬。
來源:中細軟知識產權? ? ? 轉自微信公號–知其二
2018九月11
判斷商標近似,應當從商標本身的音、形、義和整體表現形式等方面考慮,以相關公眾的一般注意力為標準,采取整體觀察與對比主要部分的方法。
?“徐福記”和“黃福記”,分別是一個廣東起家的全國知名品牌,和一個廣東本土品牌。一看這兩個名字,你大概就猜到雙方是同行吧?
?確實如此,兩家公司在糖果、糕點市場上可謂是棋逢對手,雙方圍繞商標是否侵權的問題,整整鬧了三年。
?“同名不同姓”,一字之差致商標紛爭
?“徐福記”始創于上世紀70年代,主要生產經營糖果、糕點及果凍、布丁等休閑食品。2008年7月,徐福記國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徐福記公司)在香港注冊成立。
?徐福記公司注冊有第1247144號與第3287032號“徐福記”商標及第717184號、第886954號、第7316224號、第7346784號、第7380876號“徐福記及圖”商標(下統稱引證商標),上述商標于1993年至2009年申請注冊,核定使用在糖果、糕點、果凍、餅干等第29類與第30類商品上。
?而廣東省揭陽市榮豐食品有限公司(下稱榮豐公司)于1992年9月注冊成立,經營范圍包括餅干、糖果制品(糖果)、果凍生產銷售等。榮豐公司法定代表人為黃某,擔任公司執行董事與經理。
?2010年3月,黃某提出訴爭商標的注冊申請,2012年5月被核準注冊使用在餅干、蛋糕、糖果、果凍(糖果)、茶等第30類商品上。黃某在訴爭商標申請注冊日當天還在茶、調味品等商品上申請注冊了第8138765號“黃福記及圖”商標。
?2015年7月,徐福記公司向商評委對訴爭商標提出無效宣告請求,主張訴爭商標與引證商標構成使用在同一種或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訴爭商標的注冊申請損害了徐福記公司的在先商號權及馳名商標權益。據此,徐福記公司請求宣告訴爭商標無效。
?在商標評審階段,黃某在規定期限內未進行答辯。
?2016年5月,商評委作出裁定認為,訴爭商標與引證商標雖然均含有“福記”二字,但是首字不同,在字形、文字構成、呼叫、視覺效果等方面均存在一定差異,即使徐福記公司的“徐福記”與“徐福記及圖”商標在糖果等商品上具有較高的知名度,訴爭商標與引證商標使用在同一種或類似商品上也不易導致相關公眾產生混淆誤認,未構成使用在同一種或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同時,訴爭商標與徐福記公司的商號“徐福記”未達到相同或基本相同的近似程度,尚不能認定訴爭商標的申請注冊易導致相關公眾產生混淆誤認,進而損害徐福記公司的在先商號權;此外,雖然徐福記公司的“徐福記及圖”商標曾被認定為糕點、糖果商品上的馳名商標,但鑒于訴爭商標與徐福記公司的“徐福記及圖”商標存在一定差異,未構成近似商標,故訴爭商標的注冊和使用不易誤導相關公眾,進而致使徐福記公司的馳名商標權益受到損害。
?綜上,商評委裁定對訴爭商標予以維持。
?徐福記公司不服商評委所作裁定,隨后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商標近似與否,成為左右案件走向關鍵
?在一審訴訟階段,雙方圍繞訴爭商標與引證商標是否構成使用在同一種或類似商品上的商標、訴爭商標的注冊是否會損害徐福記公司的在先商號權及馳名商標權益展開了激辯。
?經審理,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認為,訴爭商標與引證商標構成使用在同一種或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故不存在適用我國商標法相關規定進行馳名商標認定和對引證商標進行跨類保護的必要;在徐福記公司提交的證據能夠證明其商號于訴爭商標申請注冊日前在糖果商品上已經具有一定的知名度的情況下,容易導致相關公眾誤認為標注訴爭商標的商品與徐福記公司存在某種關聯,訴爭商標的注冊損害了徐福記公司的在先商號權。據此,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于2017年10月作出一審判決,撤銷商評委所作裁定,并判令商評委重新作出裁定。
?商評委不服一審判決,隨后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徐福記公司與黃某均服從一審判決。
?在二審訴訟階段,爭議焦點為訴爭商標與引證商標是否構成使用在同一種或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
?經審理,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指出,判斷商標是否近似,應當按照相關公眾對商標的一般識別和對文字、圖形等商標組成部分的理解來進行,既要考慮商標標志整體的近似程度,也要考慮相關商標的顯著性和知名度、商標申請注冊意圖、商標使用情況等因素,以是否容易導致相關公眾產生混淆誤認作為判斷標準。
?對于訴爭商標與引證商標是否構成使用在同一種或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認為,訴爭商標與引證商標核定使用商品在功能、用途、生產部門、銷售渠道、消費群體等方面基本相同或者存在較大關聯,屬于同一種或類似商品;同時,“黃福記”和“徐福記”分別構成訴爭商標和引證商標的唯一或主要識別部分,兩者均包含“福記”二字,且詞語結構相同、發音呼叫相近,雖然存在“黃”字與“徐”字之差,但在隔離比對的情況下,相關公眾施以一般注意力,整體上不易區分訴爭商標和引證商標;此外,結合徐福記公司在商標評審階段提交的“徐福記及圖”商標在糕點、糖果商品上被認定為馳名商標、所獲榮譽及廣泛宣傳等證據,可以證明在訴爭商標申請注冊日前,引證商標在糖果、糕點等商品上已具有較高知名度。
?綜上,法院認為訴爭商標與引證商標若同時在同一種或類似商品上并存,易使相關公眾誤認為其各自所標識的商品均來源于徐福記公司,或者誤認為訴爭商標所標識的商品提供者與徐福記公司之間存在特定聯系,從而對商品的來源產生混淆誤認。因此,訴爭商標與引證商標構成使用在同一種或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據此,法院終審駁回商評委上訴,維持一審判決。
?走出近似泥淖,關注商標的“音形義”
?就本案來看,“黃福記”被成功無效的原因還是更多地考量了“徐福記”的知名度,其次才是雙方確實構成了一定程度的近似。
?商標近似是指商標文字的字形、讀音、含義近似,商標圖形的構圖、著色、外觀近似、或者文字和圖形組合的整體排列組合方式和外觀近似,立體商標的三維標志的形狀和外觀近似,顏色商標的顏色或者顏色組合近似,使用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或者服務上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
?判斷商標近似,首先要判斷商標所使用的商品或服務類別、選項是否相同或具有較強的關聯性,這是一切的基礎,只要申請時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務的種類無重疊和關聯性,即使相同也可以共存。
?判斷商標近似,應當從商標本身的音、形、義和整體表現形式等方面考慮,以相關公眾的一般注意力為標準,采取整體觀察與對比主要部分的方法。
?判斷商標近似,還應當考慮商標的顯著性和知名度。
?簡而言之,在判斷商標是否近似時,一般要從商標的音、形、義三個方面綜合考慮,在考慮音、形、義的時候也會結合商標是既有詞匯還是臆造詞來斟酌商標的顯著性以及這種顯著性的強度對消費者的混淆的影響。
來源:中國知識產權報、頂峰知識產權
轉自微信公號–細軟知識產權
2018九月7
商標被駁回和商標不予受理都是商標申請過程中的常見情況,只是因為申請人商標知識貯備不充分,對商標申請的細節不甚了解,因此兩種情況無論遭遇哪一個,都容易自亂陣腳,手忙腳亂。
而一些黑心代理機構也往往利用申請人商標知識欠缺,不能很好區分“商標駁回”與“商標不予受理”的概念,從而設下“連環局”——如故意造成申請人申請商標不予受理,卻以此為借口對申請人謊稱其商標被駁回,需要加收一筆“代理費用”才能繼續操作等等。心機深沉,完全把申請人玩弄在股掌之間。
由此可見,商標申請人了解并分清這兩個概念十分重要。而要理清二者的區別,我們首先要了解:
商標申請流程主要分為:
1、提交申請階段:把商標申請文書上報商標局;
2、商標局審查階段:形式審查通過→商標局發出受理通知書→實質審查;
3、核準注冊階段:實質審查通過→初審公告->異議期→核準注冊。
之所以要了解商標申請流程,是因為商標駁回和商標不予受理是分別發生在商標申請的不同階段的。商標不予受理是商標形式審查的結果,而商標駁回則是商標實質審查的結果,兩者不可同日而語。
商標駁回是指商標在注冊的過程中,經過商標局實質審查后,認為該枚申請注冊的商標有不能通過的理由,就會將其駁回。
商標被駁回的原因有很多:
由于中國現在商標注冊量大,目前最常見的理由是申請注冊的商標與在先申請或注冊的商標在近似或相同的商品/服務選項上構成近似或相同,因此不與核準注冊。
此外,也會因為違反了商標法的禁注條例,如缺乏顯著性、商標是行業通用名稱、縣級以上行政地名、商標名稱容易產生不良影響等。
商標申請不予受理是在注冊過程中,商標局在對申請人所提供的申請材料進行形式審查時,認為該商標的申請材料不符合規定,因而不受理該申請、不下發受理通知書的情況。
導致申請不予受理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
申請書有問題的
1、申請書以紙質方式提出,未打字或印刷的。
2、申請文件缺少申請書、商標圖樣、申請人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的。
3、申請書未使用中文的,提交的各種證件、證明文件和證據材料是外文的,未附送中文翻譯文件并加蓋申請人、代理機構或翻譯公司公章的。
4、未按要求填寫申請書而無法確定申請人名稱地址的。
5、申請書上為填寫商品項目名稱的。
6、未按要求使用正確申請書式的;擅自修改申請書格式的。
7、申請書上申請人名字、簽章或簽字、所附的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不同的。
不符合相關規定的
1、商標圖樣不符合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十三條規定。
2、聲明以三維標志、聲音標志、顏色組合申請商標注冊,不符合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十三條規定。
3、聲明申請注冊集體商標,未提交商標使用管理規則、集體組織成員名單的。
4、聲明申請注冊證明商標,未提交商標使用管理規則、證明其或其委托機構有監督能力的證明文件。
5、聲明兩個以上申請人共同申請注冊同一商標,未同時提交填寫有共同申請人名稱并由其蓋章或簽字的附頁,或提交了附頁但未聲明是兩個以上申請人共同申請注冊同一商標的。
6、申請人為國內自然人,未提交符合商標法第四條規定的申請文件。
其他方面存在問題的
1、境外公證未同時附送認證文件的。
2、未向商標局繳納規費的。
3、商標局通知申請人予以補正,但申請人期滿未補正或不按照要求補正的。
綜上所述可知,商標駁回與商標申請不予受理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既有相同點,又有不同之處。不同之處主要是:
原因不同
商標被駁回是因為申請注冊的商標不符合“在先申請或注冊原則”及違反禁注條例,商標局才駁回商標注冊申請。
商標申請不予受理則是因為申請人提交的商標申請文書不全或不符合相關規定才不予受理的。
審查對象不同
商標被駁回是因為其本身不滿足核準注冊的條件,因此審核對象只有商標本身。
商標申請不予受理主要還是因為申請材料存在問題,只屬于形式審查階段,審查對象只是商標申請文書和商標形式。
下發文書不同
商標局收到商標注冊申請件后,商標局主要發出三種通知書:受理通知書、補正通知書與不予受理通知書。而商標被駁回,商標局會下發商標駁回通知書。
退費政策不同
繳納相關費用是商標受理流程的最后一個環節。商標被駁回是不退還申請費用的。而因申請手續不齊備、未按照規定填寫申請文件而不予受理的,尚未收取受理商標注冊費。也就是說,正常情況下不予受理的商標注冊申請并未扣除相應費用。
遭遇商標被駁回
按照法律規定,申請注冊的商標經商標局審查駁回后,申請人對商標局的駁回理由和法律依據不服的,可以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申請。
因此,遭遇商標駁回,首先應分析被駁回的原因,是因為你申請的商標和別人的在先商標構成近似還是商標缺乏顯著性,或者不良影響。其次可根據分析結果選擇進行駁回復審,或者修改商標設計方案重新申報。
遭遇商標申請不予受理
既然是形式審查不能通過,申請人可按規定修改并重新填寫申請文件及繳納費用,等待進一步審查即可。如果經進一步審查后基本符合規定但需要補正的,商標局也會通知你繼續予以補正。
商標不予受理和商標駁回雖然直接后果類似——商標局不同程度地“拒絕”了你的商標申請,但我們必須分清的是,一個是只接受了形式審查,不代表商標本身不能注冊,需要補正的是申請材料的部分,而另一個是已經審查了商標本身,不予授權,只有通過駁回復審來爭取確權。在面對兩種不同情況時,申請人要能夠分清概念,該怎么救濟就及時選擇適當的救濟方式,同時也要警惕黑心代理機構的欺騙,不要落入“老鼠老虎傻傻分不清”的圈錢陷阱。
來源:頂峰知識產權
2018八月28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強化知識產權創造、保護、運用的決策部署,全面提升知識產權服務水平,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我局在深化商標注冊便利化改革中,全面對商標網上申請系統進行升級改造,實現網上提交申請、網上接收文件全程電子化,努力打造更為優質、高效、便捷的商標注冊網上服務平臺。
經過前期測試,定于2018年9月1日正式上線“商標網上服務系統”,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原“商標網上申請系統”所有用戶可憑已申請的USB-KEY或數字證書登錄商標網上服務系統,在選擇接受《商標網上服務系統用戶使用協議》后,使用商標網上服務系統,實現網上提交申請、網上接收文件。
二、對于通過商標網上服務系統提交的商標申請所產生的部分種類商標文件(見附件),我局將采取電子文件方式送達,并同步發送短信和郵件提示,用戶可自行下載打印,不再以紙質文件方式送達。隨著商標網上服務系統功能不斷完善,我局將逐步增加商標電子發文種類。
三、以紙質文件方式提交商標申請的,商標文件仍以紙質文件方式送達。
特此公告。
附件:適用電子送達的商標文件種類
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
2018年8月24日
附件:
適用電子送達的商標文件種類(2018年9月版)
1.補發商標注冊證申請不予核準通知書
2.補發商標注冊證申請不予受理通知書
3.補發變更/轉讓/續展證明申請不予核準通知書
4.補發變更/轉讓/續展證明申請不予受理通知書
5.出具商標注冊證明申請不予受理通知書
6.出具商標注冊證明申請不予核準通知書
7.更正商標申請/注冊事項申請不予受理通知書
8.更正商標申請/注冊事項申請核準通知書
9.更正商標申請/注冊事項申請不予核準通知書
10.變更商標代理人/文件接收人不予受理通知書
11.變更商標代理人/文件接收人不予核準通知書
12.變更商標代理人/文件接收人核準通知書
13.撤回變更商標代理人通知書(不予核準通知書)
14.撤回變更商標代理人/文件接收人不予受理通知書
15.撤回變更商標代理人通知書(核準通知書)
16.變更商標申請人名義/地址核準通知書
17.商標變更申請不予核準通知書
18.撤回變更商標申請人/注冊人名義/地址通知書(不予核準通知書)
19.撤回變更商標申請人/注冊人名義/地址不予受理通知書
20.撤回變更商標申請人/注冊人名義/地址通知書(核準通知書)
21.商標注銷/刪減商品申請受理通知書
22.刪減商品服務項目申請不予受理通知書
23.刪減商品服務視為放棄通知書
24.商標刪減商品/服務項目申請不予核準通知書
25.商標刪減商品/服務項目申請核準通知書
26.撤回刪減商品/服務項目不予受理通知書
27.撤回刪減商品/服務項目通知書(不予核準通知書)
28.撤回刪減商品/服務項目通知書(核準通知書)
29.商標續展申請不予核準通知書
30.撤回商標續展不予受理通知書
31.撤回商標續展申請通知書(不予核準通知書)
32.撤回商標續展申請通知書(核準通知書)
33.商標轉讓申請受理通知書
34.商標轉讓/移轉申請視為放棄通知書
35.商標轉讓/移轉申請不予受理通知書
36.商標轉讓/移轉申請不予核準通知書
37.撤回商標轉讓/移轉申請通知書(不予核準通知書)
38.撤回商標轉讓/移轉申請通知書(核準通知書)
39.撤回轉讓不予受理通知書
40.商標注銷申請不予受理通知書
41.商標注銷申請不予核準通知書
42.商標注銷申請視為放棄通知書
43.核準注銷通知書
44.撤回商標注銷申請通知書(不予核準通知書)
45.撤回商標注銷申請通知書(核準通知書)
46.撤回商標注銷不予受理通知書
47.商標使用許可備案通知書
48.商標使用許可備案不予受理通知書
49.商標使用許可不予備案通知書
50.商標使用許可備案受理通知書
51.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變更不予受理通知書
52.商標使用許可變更名義不予備案通知書
53.商標使用許可變更名義備案通知書
54.商標使用許可備案不予終止通知書
55.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提前終止不予受理通知書
56.商標使用許可提前終止通知書
57.撤回商標使用許可備案核準通知書
58.撤回商標使用許可不予受理通知書
59.出具優先權證明文件
60.提供優先權證明不予核準通知書
61.等待不予核準通知發文
62.撤回商標通知發文
63.商標注冊申請受理通知書
64.商標注冊申請不予受理通知書
65.商標駁回通知書
66.商標部分駁回通知書
67.商標初步審定公告通知書
?來源:商標局? ? ?轉自微信公號–知產庫
2018八月23
通常注冊完拿到商標注冊證對于商標申請人來說都可以松口氣了,但是事實并非如此,我國《商標法》第49條規定,注冊商標沒有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注冊商標,俗稱為“撤三”制度。
商標被提撤三后很多個人或企業因為無法出示商標相關的有效使用證據,從而使得商標被停用。那么提供的商標使用證據有哪些要求呢?哪些證據是有效的?
一、商標使用在指定商品上的具體表現形式有:
1.采取直接貼附、刻印、烙印或者編織等方式將商標附著在商品、商品包裝、容器、標簽等上,或者使用在商品附加標牌、產品說明書、介紹手冊、價目表等上;
2.商標使用在與商品銷售有聯系的交易文書上,包括使用在商品銷售合同、發票、票據、收據、商品進出口檢驗檢疫證明、報關單據等上;
3.商標使用在廣播、電視等媒體上,或者在公開發行的出版物中發布,以及以廣告牌、郵寄廣告或者其他廣告方式為商標或者使用商標的商品進行的廣告宣傳;
4.商標在展覽會、博覽會上使用,包括在展覽會、博覽會上提供的使用該商標的印刷品以及其他資料;
5.其他符合法律規定的商標使用形式。
二、商標使用在指定服務上的具體表現形式有:
1.商標直接使用于服務場所,包括使用于服務的介紹手冊、服務場所招牌、店堂裝飾、工作人員服飾、招貼、菜單、價目表、獎券、辦公文具、信箋以及其他與指定服務相關的用品上;
2.商標使用于和服務有聯系的文件資料上,如發票、匯款單據、提供服務協議、維修維護證明等;
3.商標使用在廣播、電視等媒體上,或者在公開發行的出版物中發布,以及以廣告牌、郵寄廣告或者其他廣告方式為商標或者使用商標的服務進行的廣告宣傳;
4.商標在展覽會、博覽會上使用,包括在展覽會、博覽會上提供的使用該商標的印刷品及其他資料;
5.其他符合法律規定的商標使用形式。
三、以下情形,不被視為《商標法》意義上的商標使用:
1.商標注冊信息的公布或者商標注冊人關于對其注冊商標享有專用權的聲明;
2.未在公開的商業領域使用;
3.僅作為贈品使用;
4.僅有轉讓或許可行為而沒有實際使用;
5.僅以維持商標注冊為目的的象征性使用。
四、僅提交下列證據,不視為《商標法》意義上的商標使用:
1.商品銷售合同或提供服務的協議、合同;
2.書面證言;
3.難以識別是否經過修改的物證、視聽資料、網站信息等;
4.實物與復制品。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屬于連續三年不使用的正當理由:
1.不可抗力;
2.政府政策性限制;
3.破產清算;
4.其他不可歸責于商標注冊人的正當事由。
?來源:商標圈
2018八月8
誤區1、商標必須注冊,不注冊就不能使用
商標注冊獲得的是商標專用權而非商標的使用權!根據我國《商標法》和《商標法實施細則》的規定,我國實行強制注冊的商標范圍主要指兩類商品:?一是人用藥品,二是煙草制品。這兩類商標未經核準,不得在市場上銷售。其他商標可以注冊,也可以不注冊,完全看個人意愿。但是,未注冊商標不享有專用權,我國商標注冊又是申請在先原則,如果不注冊商標,一旦被別人搶注,你就不能再使用此商標了。
誤區2、自己的注冊商標,使用在什么產品上自己說了算
?“注冊商標的專用權,以核準注冊的商標和核定使用的商品為限?!辈⒉皇亲砸粋€商標就能在所有的商品或者服務上都獲得保護的。商標只能使用在已注冊類別的產品或服務上,不能擅自把商標使用在未注冊的類別上,不能超范圍作為注冊商標使用。這么做商標是不受保護,還有可能存在侵權情況。
誤區3、一件商品上只能使用一個商標
一件商品上使用的商標件數并無限制,多個注冊商標可組合使用在同一件產品上。在一件商品使用兩個以上的注冊商標,一般都以主、副商標的形式配合使用。
誤區4、彩色商標在申請時需指定顏色
如果指定顏色,以后在使用該注冊商標的時候就使用注冊顏色,不能更換顏色。黑白申請,不指定顏色的保護范圍更廣泛。
誤區5、別人已經申請了這個商標,自己就不能申請了
我國采用《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基于尼斯分類),共有45大類,如果他人已經在某些類別注冊了商標,那么,在相同或者類似的商品或者服務上你就不能再進行申請了,但在其他類別還是可以申請的(馳名商標除外)。
誤區6、拿到商標注冊證這個商標就永遠是我的了
獲取商標證書后并不代表會一直享有此商標的專用權。注冊商標沒有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申請商標局撤銷該注冊商標。10年到期不續展、商標使用不規范等都會喪失商標專用權。商標權喪失后,不再受法律保護。任何人都可以辦理這個商標注冊申請。
誤區7、自己的商標想讓誰使用都可以,不必辦什么手續
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許可人應當在許可合同有效期內向商標局備案并報送備案材料。備案材料應當說明注冊商標使用許可人、被許可人、許可期限、許可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務范圍等事項。且《商標法》第四十三條規定: 商標注冊人可以通過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許可人應當監督被許可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被許可人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
誤區8、企業名稱、地址變更,沒有必要辦理商標變更手續
商標注冊人名稱和地址改變,必須及時辦理商標變更手續。否則,新名稱、新地址用原來的商標,不但不受法律保護,一旦有商標糾紛,有理變無理。
2018七月26
很多專利權利人在申請成功之后,后續監測就不甚上心了。直到有人忽然出來請求宣告自己專利無效,才驚覺沒有恰當的應對方案,甚至導致自己被成功宣告專利無效。
而往往去提出專利無效宣告請求的人,都是既不認識也沒有交集更談不上“結仇”的陌生人。
那么專利無效到底是指什么?專利無效需要經過人申請才可能做出宣告,那么哪些人可以申請專利無效宣告呢?又是什么人在對他人的專利請求無效宣告呢?下面我們將一一為您解答。
一、專利無效是指什么
所謂專利無效,是在專利權授予之后,被發現其具有不符合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中有關授予專利權的條件,并經專利復審委員會復審確認并宣告其無效的情形,被宣告無效的專利權視為自始不存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六十五條的規定,專利權“無效宣告請求的理由”即導致專利權無效的“情形”,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主題不符合專利授予條件,包括:發明、實用新型的主題不具備新穎性、創造性或實用性;外觀設計專利的主題不具備新穎性或者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
2、專利申請中的不合法情形:說明書沒有充分公開發明或者實用新型;授權專利的權利要求書沒有以說明書為依據;專利申請文件的修改超出規定的范圍;專利權的主題不符合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的定義;同時申請的協商授權原則;授權專利的權利要求書不清楚、不簡明或者缺少解決其技術問題的必要技術特征;
3、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情形,包括:違反國家法律、社會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情形;科學發現等法律規定不授予專利權的情形;
4、重復授權的情形: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分別就同樣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專利權授予最先申請的人,即一個發明創造只向一個人(最先申請的人)授予專利權。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出現上述情形不能取得專利權,已經取得專利權的,可以宣告其無效。
二、哪些人可以申請專利無效宣告
專利權經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授予并公告后,任何單位和個人認為該專利權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自公告之日起可以請求國務院專利復審委員會宣告該公告的專利無效。
所以任何人都可以申請專利無效宣告,前提是認為專利不符合相關規定。而專利權的無效宣告由專利復審委員會作出并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登記并公告。
三、請求宣告專利無效的理由有哪些?
請求宣告他人專利無效的理由一般來說包括:
認為發明創造不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及實用性或同已有外觀設計相同或相近似或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發明或者實用新型說明書中的技術方案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不能實現;說明書修改超出原始說明書、權利要求書范圍,或超出原始圖片、照片超出原始說明書、權利要求書范圍,或超出原始圖片、照片表示的范圍;權利要求書沒有以說明書為依據說明要求保護的范圍;權利要求書中權利要求保護的范圍不清楚;獨立權利要求缺少必要技術特征;違反國家法律或者不屬于專利保護范圍等。
四、無效他人專利究竟所為目的為何?
通常情況下會去無效他人專利的,總結起來大概是以下幾種原因:
1、為公益目的,組織或者個人挑戰已有專利;
2、通過挑戰專利,對于同領域中的競爭者,針對性地提起報復性專利挑戰,從而打響個人或者企業的名聲;
3、在專利權人的關鍵時期,通過挑戰其專利攫取利益;
4、為之后的產品開發或商業計劃,鏟除專利障礙;
5、對于潛在侵權者,試探其專利強度;
6、其它情況:如在進行專利許可時,被許可方可能會暗中向許可方發起專利無效宣告請求。如果在不暴露自身身份的情況下,將其許可專利無效,就可能在許可談判中獲得一定的有利地位。
即便無效不成功,雙方依舊可以在牌桌上繼續洽談許可事宜,“進可攻,退可守”。
又或者,當競爭對手想要進入己方市場時,己方可以針對對手在該市場范圍內的專利提出無效宣告請求,為其進入市場設置障礙。
更有甚者,是在被人提出侵權訴訟之際,去對訴訟人的專利進行無效宣告請求,好利用這種方式為自己的侵權嫌疑“脫罪”。
五、被人提出專利無效宣告請求后該如何救濟?
被人提出專利無效宣告請求可以進行司法救濟程序。
根據我國專利法第四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對專利復審委員會宣告專利權無效或者維持專利權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個月內以專利復審委員會為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訴。
受理訴訟的法院和訴訟性質與不服復審決定提起的訴訟相同。需注意的是,無效程序的對方當事人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
換句話說,當你作為專利權人收到中國專利局轉來的他人對你的專利權提出宣告專利權無效文件副本的時候,你應認真仔細閱讀和分析他人提出的宣告專利權無效的主要理由,有針對性地準備和撰寫答辯意見陳述書。
當然啦,也可以請專利律師或專利代理人來一起分析研究,討論對策和撰寫答辯意見陳述書。
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任何知識產權“無效”程序的啟動,多是與利益糾紛有關,不是你擋了別人的道,就是別人要借你來開路。
因此,權利人在獲權之后不應放松警惕,一定要密切關注自己知識產權權利的穩定性,做好后續監測、維護等工作,才能不讓自己的智慧成果落入白白犧牲的境地。
而即使面對被人無效自己知識產權的情況,也不要視其為猛虎出籠,大難臨頭,應第一時間與專業人士取得聯系,共同商討對策,越早行動越有機會化險為夷,保住權益。
來源:頂峰知識產權